肇事者方安全驾驶一部没牌号爱玛知名品牌电动式二轮车沿村道由西往东方位行车,于16时40分许行车至安全事故道路,与正前方由北往南行车已经右拐驶进的负伤着的三轮自行车产生撞击,导致己方轻度脑外伤,肋骨骨折
更新时间:2020-04-04 16:58:03
问题描述:
肇事者方安全驾驶一部没牌号爱玛知名品牌电动式二轮车沿村道由西往东方位行车,于16时40分许行车至安全事故道路,与正前方由北往南行车已经右拐驶进的负伤着的三轮自行车产生撞击,导致己方轻度脑外伤,肋骨骨折,脸颊骨好几处骨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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