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4年山东烟台公交车着火,把我烫伤,2019年30周岁以上,女,有一个7岁的孩子,伤残鉴定为伤疤一级伤残,提议休治24月,住院治疗2人医护,之后一人长期性医护。一期手术治疗住院治疗133天,二期住
更新时间:2020-04-07 14:19:15
问题描述:
2014年山东
烟台公交车着火,把我烫伤,2019年30周岁以上,女,有一个7岁的孩子,伤残鉴定为伤疤一级伤残,提议休治24月,住院治疗2人医护,之后一人长期性医护。一期手术治疗住院治疗133天,二期住院治疗60天,再加康复治疗迄今一共771天。医疗费用是公交集团交的,丈夫2年前就刚开始医护我,工作中也丟了,我可以取得是多少赔付?
承诺:保障您的权益,解决您的疑惑,我们的律师为您提供专业服务,5分钟内响应
立即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