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个月前,我签了离开学校的手续后,半年前给我上过的学校打电话,校长说我的学籍号码被解除登记,学生自己转学或退学,学校的学籍文件备份。校长不愿意取回我的学籍号。我认为我有权要求自己的学籍号。在学校

更新时间:2020-04-14 15:24:53
问题描述:
一个月前,我签了离开学校的手续后,半年前给我上过的学校打电话,校长说我的学籍号码被解除登记,学生自己转学或退学,学校的学籍文件备份。 校长不愿意取回我的学籍号。 我认为我有权要求自己的学籍号。 在学校里,我认为他有权接受我或者不入学。 你认为你有不能参加大学入学考试的权利吗?
承诺:保障您的权益,解决您的疑惑,我们的律师为您提供专业服务,5分钟内响应
立即咨询
4位律师解答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 平台法律顾问团队官方
    已帮助1934660 人 · 响应时间 平均4分钟内
    咨询我
    转学籍到户口所在地就读的资料及手续,当事人可以参照如下办理(以义务教育阶段为例,其他可参看《海南省普通高级中学学籍管理实施细则》(试行)的相关规定):  《海南省义务教育阶段学校学籍管理实施细则(试行)》(琼教基〔2014〕6号):  第十九条学生转学审批流程如下:  第一步:由学生法定监护人持加盖现就读学校公章的学籍卡(由电子学籍系统打印或学籍档案中复印)向转入学校提出书面申请,学校同意并向学生法定监护人提供《海南省义务教育阶段学生转学联系表》,监护人填写相关内容,学校在相应栏目上签署意见并盖章;  第二步:由学生法定监护人或学校有关人员携带加盖学校公章的《海南省义务教育阶段学生转学联系表》和家庭住址迁移、家长工作调动等有关证明到转入学校的学籍主管部门审批,转入学校学籍主管部门审核同意、盖章;  第三步:转出学校审核同意、盖章;  第四步:转出学校学籍主管部门审核同意、盖章。  转学手续一般应在寒假、暑假期间办理。
      转学不得变更就读年级。  毕业年级学生原则上不准转学,但在毕业年级转回户籍地就读以便参加户籍地小学或初中毕业学业考试的学生、进城务工人员随迁子女等特殊群体学生,学籍主管部门可酌情予以办理。
    2020-04-14 15:14:48
    点赞
  • 婚姻家庭律师团队推荐
    已帮助103713 人 · 响应时间 平均4分钟内
    咨询我
    一般情况下,转学需要户口本(指就近入学)和单位出具的父母工作证明(指随父或随母就读)。转学手续如下:先到接收学校开接收证明(一式两份),然后到当地教育主管部门加盖公章,再到原学校开转出证明,接下来再到原学校所在教育主管部门加盖公章,最后把材料一份送到原学校,另一份带到转入学校即可。
    其他手续你在办理时可详细咨询一下学籍管理员。
    2020-04-14 15:22:00
    点赞
  • 找法网咨询顾问
    已帮助65452 人 · 响应时间 平均2分钟内
    咨询我
    目前,毕业生中有一种比较普遍的现象对档案不了解,也不关心;甚至有的毕业几年了,可档案还在学校放着;还有的将档案放在家里,更甚者早已不知将档案丢在何处,似乎“档案没什么用了”。其实不然,这里只作简要说明。
    现在,企事业单位招聘员工,国家公务员的选拔等都要审查档案,并以其记载的相关资讯作为甄选人才的重要证据,另外,如办理社会保险、职称评定、出具各种相关证明等也都需要你的人事档案。
    总之,现实生活中,人事档案仍具有不可替代的作用,我们应给予足够的重视,以免在日后的学习生活中造成不必要的烦恼和损失。同时,强调一点,由于国家相关政策,规定毕业生毕业后暂时找不到就业单位的,其档案可免费由学校保存两年,这正是没有搞清“学籍档案”与“人事档案”的区别。
    所以有些同学就误以为既然学校免费保存,就无须再到人才交流机构托管了。学校保存的只是你的“学籍档案”,而真正发挥作用的恰是你的人事档案,如你的转正定级、职称评定等相关事宜都是由学籍档案转换成人事档案后才能进行的。
    按国家政策规定,大中专毕业生毕业(以报道证人事部门签署日期为准)一年后,即可由所在单位人事部门或委托的人才交流机构批准转正定级;本科毕业生毕业工作一年(以报道日期计)、大中专毕业生毕业工作满三年可申报初级职称,由所在单位人事部门或委托的人才交流机构负责办理。
    由此可见,学校保存的学籍档案只是“存放”,起不到任何作用,在某种意义上说,也是得不偿失。
    2020-04-14 15:23:13
    点赞
  • 平台特邀律师推荐
    已帮助1187775 人 · 响应时间 平均1分钟内
    咨询我
    当事人的情况,可参照如下处理:
      1,当事人因双重户口而注销的,原则上来说,必须注销掉当事人虚假的,后办的户口;
      2,如果当事人的学籍,就是需要注销的户口的,当事人可以和派出所工作人员协商,能否注销不常用的户口;
      3,如果对方拒绝的,当事人可咨询,是否可在本人的常住户口本的“曾用名”一栏,添加上当事人学籍上的名字;
      4,当事人可以咨询班主任老师,以及和户籍所在地的工作人员协商解决。
    2020-04-14 15:24:53
    点赞
  • 专业本地律师团队 · 7x24小时在线服务
    咨询我
    如果需要针对性解答,可以直接向我咨询并描述您的情况,本地专业律师将24小时在线解答。
还有疑问?立即咨询律师!
1分钟提问,海量律师在线解答
  • 描述问题
  • 接入律师
  • 问题解决率99%
立即咨询
当前已有 3456 位用户正在咨询
相关知识推荐
代课老师中途辞职可以吗
代课老师中途辞职可以吗
劳动合同纠纷 7842
找法网咨询助手
官方
当前在线
立即咨询
找法网咨询助手提醒您:
法律所涉问题复杂,每个细节都有可能决定案件走向,若问题紧急,建议 立即咨询 律师,并详细描述自身问题,以获得 针对性解答。24小时在线,平均5分钟回复。
律师先生,你好,我的学籍在外国,但我已经不上那所学校了。 我已经一个学期没去了。 在另一所学校借学籍
当事人的情况,可参照如下处理:   1,当事人因双重户口而注销的,原则上来说,必须注销掉当事人虚假的,后办的户口;   2,如果当事人的学籍,就是需要注销的户口
全部3个答案 >
888 人咨询过
去咨询
在一个月前我签了离校办理手续,随后就在十几天前我通电话回曾经的我入读的院校,校领导说我的学籍号被销户
当事人的情况,可参照如下处理:   1,当事人因双重户口而注销的,原则上来说,必须注销掉当事人虚假的,后办的户口;   2,如果当事人的学籍,就是需要注销的户口
全部4个答案 >
888 人咨询过
去咨询
如果一个学生半年时间没有去上课,学校开除了学籍,但是学校不给他恢复学籍,又让他去考试,我该怎么办?
根据我国《教育法》和《未成年人保护法》规定,未成年人的教育受国家和社会保护,义务教育期间学校不得剥夺未成年人接受教育的权利。这种情况,可以申请教育局复议或者提起
全部2个答案 >
888 人咨询过
去咨询
律师解答动态
刚刚
王浩律师
近期帮助 7 人
未成年人直播打赏追回可能用什么法律
刚刚
刘斌律师
近期帮助 25145 人
间厂把辞退,没有帮我买社,现在社保局也帮不了我,怎么办
刚刚
周婷律师
近期帮助 6391 人
贷款公司搬走了欠了钱怎么办
刚刚
刘斌律师
近期帮助 25145 人
在网上认识了一个男的处对象,中间他给我买吃的,约好的见面时间,他自己忘记了,要不要还?
刚刚
谢奎和律师
近期帮助 18169 人
咨询一下,廉租房的房子是自己找吗?
刚刚
合肥中盾所律师
近期帮助 970 人
你好女方不愿意要退婚所有的钱都要归还吗
刚刚
杨振寰律师
近期帮助 3660 人
身份证重号不重名怎么解决
刚刚
首维律所律师
近期帮助 14225 人
你好!进厂上班半路想转另一家中介了可以吗?能转好转吗?
1分钟提问 海量律师提供在线解答
  • 1
    提交咨询
    详细描述您所遇到的问题或纠纷并发送
  • 2
    接入律师
    耐心等待律师解答,平均5分钟及时响应
  • 3
    获取解答
    还有疑问?60分钟无限次追问
立即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