甲找乙丙各自借走4000元,立了借条,只撰写了,甲借走4000元.?及甲的签字.?一段时间后,甲归还乙4000后索取借条,乙称遗失,甲感觉没有什么,便沒有再次索讨.?一段时间后,乙持二张4000元借条
更新时间:2020-04-14 16:47:59
问题描述:
甲找乙丙各自借走4000元,立了借条,只撰写了,甲借走4000元.?及甲的签字.?一段时间后,甲归还乙4000后索取借条,乙称遗失,甲感觉没有什么,便沒有再次索讨.?一段时间后,乙持二张4000元借条上门服务索债.?从法律法规上,获得不合理合法,要如何去证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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