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5年,我通过国家土地局转让了100平方米的宅基地,我交出了转让金,后来因为政府再次招商,再次向房地产开发商征收商业开发,我被告知政府多年,最终分为偏远的住宅基地,但由于建设了部门间费差额和原土地
更新时间:2020-04-15 20:45:29
问题描述:
2005年,我通过国家土地局转让了100平方米的宅基地,我交出了转让金,后来因为政府再次招商,再次向房地产开发商征收商业开发,我被告知政府多年,最终分为偏远的住宅基地,但由于建设了部门间费差额和原土地局支付了违约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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