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7年11月13日产生车祸事故,左大腿根部骨裂,另一方付承担全部责任,术后想不到那么强大,误认为腿能一次性愈合,在17年12月5日与另一方签署私了协议书,赔偿医院门诊医药费及中后期二次花费总共三万一千
更新时间:2020-04-18 14:26:43
问题描述:
17年11月13日产生车祸事故,左大腿根部骨裂,另一方付承担全部责任,术后想不到那么强大,误认为腿能一次性愈合,在17年12月5日与另一方签署私了协议书,赔偿医院门诊医药费及中后期二次花费总共三万一千元。可是迄今骨折不愈合必须再度手术治疗,且手术治疗大,花费高,还能法院起诉跟另一方理赔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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