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离婚了,我的前夫贷款,我的前夫签了我的名字没有我知道!我需要偿还贷款吗?

更新时间:2020-04-19 12:10:35
问题描述:
离婚了,我的前夫贷款,我的前夫签了我的名字没有我知道!我需要偿还贷款吗?
承诺:保障您的权益,解决您的疑惑,我们的律师为您提供专业服务,5分钟内响应
立即咨询
4位律师解答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 找法网咨询顾问
    已帮助288948 人 · 响应时间 平均5分钟内
    咨询我
    如果是婚前以一方名义贷款购买的房屋,婚后双方共同还贷的,离婚时关于房屋产权双方可以先行协商,协商不成,房屋产权人民法院会判决归产权登记一方。婚后,双方共同还贷的支付的款项及财产增值的部分,由产权登记一方给予另一方进行补偿。
    如果是婚后贷款购房,产权登记在一方名下,首付款是夫妻双方共同出资,产权应为夫妻双方共同财产,没有其他情况。房屋现在价值扣除贷款的部分双方平均分配,谁主张房屋应给付另一方一定的房屋折价款。
    如果是婚后一方父母出资贷款购房,产权登记在出资方子女一方名下的,出资部分应当扣除后按照上述方法进行分配。
    2020-04-19 12:02:58
    点赞
  • 民事相关律师团队推荐
    已帮助387131 人 · 响应时间 平均3分钟内
    咨询我

    1、夫妻离婚,夫妻共同财产和债务都应该一起纳入分配。
    2、根据我国的法律规定,夫妻二人关系存在期间的话,若是夫妻之间一人以个人名义负债买房,那房屋的按揭贷款的负债应该由夫妻双方共同来承担。
    3、《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若干问题的解释
    (三)》第十条 夫妻一方婚前签订不动产买卖合同,以个人财产支付首付款并在银行贷款,婚后用夫妻共同财产还贷,不动产登记于首付款支付方名下的,离婚时该不动产由双方协议处理。
    依前款规定不能达成协议的,人民法院可以判决该不动产归产权登记一方,尚未归还的贷款为产权登记一方的个人债务。双方婚后共同还贷支付的款项及其相对应财产增值部分,离婚时应根据婚姻法第三十九条第一款规定的原则,由产权登记一方对另一方进行补偿。
    4、夫妻双方经过协商可由其中一方进行偿还,可以到银行办理转贷手续。
    2020-04-19 12:05:14
    点赞
  • 平台法律顾问团队官方
    已帮助677996 人 · 响应时间 平均2分钟内
    咨询我
    离婚之后发现前夫已经生了孩子还可以起诉的。当事人在婚姻登记机关办理离婚登记手续后,以婚姻法第四十六条规定为由向人民法院提出损害赔偿请求的,人民法院应当受理。但当事人在协议离婚时已经明确表示放弃该项请求,或者在办理离婚登记手续一年后提出的,不予支持。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规定:
    第四十六条 有下列情形之一,导致离婚的,无过错方有权请求损害赔偿:
    (一)重婚的;
    (二)有配偶者与他人同居的;
    (三)实施家庭暴力的;
    (四)虐待、遗弃家庭成员的。
    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若干问题的解释(法释〔2001〕30号):
    第二十九条 承担婚姻法第四十六条规定的损害赔偿责任的主体,为离婚诉讼当事人中无过错方的配偶。

    人民法院判决不准离婚的案件,对于当事人基于婚姻法第四十六条提出的损害赔偿请求,不予支持。
    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当事人不起诉离婚而单独依据该条规定提起损害赔偿请求的,人民法院不予受理。

    第三十条 人民法院受理离婚案件时,应当将婚姻法第四十六条等规定中当事人的有关权利义务,书面告知当事人。在适用婚姻法第四十六条时,应当区分以下不同情况:
    (一)符合婚姻法第四十六条规定的无过错方作为原告基于该条规定向人民法院提起损害赔偿请求的,必须在离婚诉讼的同时提出。

    (二)符合婚姻法第四十六条规定的无过错方作为被告的离婚诉讼案件,如果被告不同意离婚也不基于该条规定提起损害赔偿请求的,可以在离婚后一年内就此单独提起诉讼。
    (三)无过错方作为被告的离婚诉讼案件,一审时被告未基于婚姻法第四十六条规定提出损害赔偿请求,二审期间提出的,人民法院应当进行调解,调解不成的,告知当事人在离婚后一年内另行起诉。
    2020-04-19 12:07:09
    点赞
  • 平台特邀律师推荐
    已帮助868829 人 · 响应时间 平均2分钟内
    咨询我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若干问题的解释
    (二)》第二十四条规定:“债权人就婚姻关系存续期间夫妻一方以个人名义所负债务主张权利的,应当按夫妻共同债务处理。但夫妻一方能够证明债权人与债务人明确约定为个人债务,或者能够证明属于婚姻法第十九条第三款规定情形的除外。”
    也就是说,按照上述最高人民法院的司法解释,婚姻关系存续期间以一方名义所欠的债务,原则上应当认定为夫妻共同债务,应该由夫妻共同偿还。但是,如果夫妻一方能够证明该债务确为欠债人个人债务,那么未欠债的婚姻关系当事人可以对抗债权人的请求。
    2020-04-19 12:10:35
    点赞
  • 专业本地律师团队 · 7x24小时在线服务
    咨询我
    如果需要针对性解答,可以直接向我咨询并描述您的情况,本地专业律师将24小时在线解答。
还有疑问?立即咨询律师!
1分钟提问,海量律师在线解答
  • 描述问题
  • 接入律师
  • 问题解决率99%
立即咨询
当前已有 3456 位用户正在咨询
相关知识推荐
找法网咨询助手
官方
当前在线
立即咨询
找法网咨询助手提醒您:
法律所涉问题复杂,每个细节都有可能决定案件走向,若问题紧急,建议 立即咨询 律师,并详细描述自身问题,以获得 针对性解答。24小时在线,平均5分钟回复。
嗨,我想咨询一下,我儿子的贷款,我的担保人的贷款和贷款。我没有要求他还我的贷款。我不知道,没有签证。
你好。贷款争议诉讼时效从还款期后开始计算,如果债权人在诉讼时效期间没有要求债务人或者担保人履行债务或承担担保责任,或者债务人没有主动履行债务的,则诉讼时效届满后
全部3个答案 >
888 人咨询过
去咨询
前夫无法偿还贷款,我们离婚了,关于清债的协议,我没有参加他的钱,银行现在起诉我偿还?我不知道我签信用
无力偿还银行贷款,只是民事纠纷,不会坐牢。如果银行起诉到法院,法院判决后,债务人不履行法院判决,银行可以申请法院强制执行。债务人有履行判决能力,而拒不执行的,情
全部3个答案 >
888 人咨询过
去咨询
我已离婚,婚后前夫做过贷款,在我不知情的情况下,前夫也签了我的名字!我需要还贷吗?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若干问题的解释 (二)》第二十四条规定:“债权人就婚姻关系存续期间夫妻一方以个人名义所负债务主张权利的,应当按夫妻
全部4个答案 >
888 人咨询过
去咨询
我想咨询一下,我和我前夫离婚很多年了,离婚后他前年在南京银行拿贷款,贷款时没有经过我的同意,他
您好,如果是离婚后他个人贷款,和你没关系,你可以和银行沟通一下。不过前提是你没有作为担保人或者保证人。
全部1个答案 >
888 人咨询过
去咨询
律师解答动态
39秒前
周于炜律师
近期帮助 7281 人
你好我在平台购买了食品。他的生产许可编号少了一个数字
7分钟前
周于炜律师
近期帮助 7281 人
在熊小舍分店吃饭,发现午餐肉是酸的,对比其他地方的午餐肉品牌是不一致的,请问我该如何维权
7分钟前
周于炜律师
近期帮助 7281 人
民间借贷担保人有担保期限吗?
8分钟前
周于炜律师
近期帮助 7281 人
你好,孩子户口在妻子那边,我现在需要迁回来,需要什么条件?
8分钟前
杨永律师
近期帮助 25128 人
平安分期钱在里面又体现不出来,需要交300块钱的资金,是真的还是假的?
13分钟前
周于炜律师
近期帮助 7281 人
四川华予筑学教育科技集团有限公司办理职称评定,现人联系不上,怎么办
14分钟前
广东觉晓律所律师
近期帮助 9750 人
QQ群名称被乱改成妈死了之类的名字怎么维权
15分钟前
周于炜律师
近期帮助 7281 人
银行卡里面有钱,但是显示可用余额几快钱那银行卡是什么情况
1分钟提问 海量律师提供在线解答
  • 1
    提交咨询
    详细描述您所遇到的问题或纠纷并发送
  • 2
    接入律师
    耐心等待律师解答,平均5分钟及时响应
  • 3
    获取解答
    还有疑问?60分钟无限次追问
立即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