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好,我买了一套房,早已交了订金,屋主是女性已离异,合同书上房屋归女性,如今产权过户必须男性在场签名,但是男的下落不明了,如今屋主建议,要我先交首付住进来,等男的寻找再办产权过户,找不着就可以用下落不
更新时间:2020-04-20 09:19:43
问题描述:
您好,我买了一套房,早已交了订金,屋主是女性已离异,合同书上房屋归女性,如今产权过户必须男性在场签名,但是男的下落不明了,如今屋主建议,要我先交首付住进来,等男的寻找再办产权过户,找不着就可以用下落不明证实办产权过户,是那样吗,能够先签协议书,那样的话我与屋主的协议书有法律效应吗?有木有风险性呢?
承诺:保障您的权益,解决您的疑惑,我们的律师为您提供专业服务,5分钟内响应
立即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