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2009年12月8日登记结婚,我与韩凤福登记时由于父母不同意我和他结婚,给打了8万元欠条
更新时间:2018-09-22 01:34:15
问题描述:
尊敬的律师你好.我叫万湾今年26岁.现居住在黑龙江省虎林市东凤镇东城村村内,我16岁时与现在的老公韩文福相识,在2009年12月8日登记结婚,结婚不到两个星期,因公婆要包水田地种,贷款10万元,当时婆婆告诉我只要签个名字就行,于是我在公婆的带领下来到银行签字,我与韩凤福登记时由于父母不同意我和他结婚,所以没有在父母知道的情况下偷偷登记我父母都不知道,公婆有多少贷款我不知道,我和老公名下的贷款我只知道这10万元,贷款下来之后公婆就包了五百亩水田种,让我们给打工,打工期间因为我怀孕了我爸妈无奈之下同意我们结婚,婚前公婆答应给我8万元
彩礼,《由于种地用钱,给打了8万元欠条,
承诺秋天卖完粮给钱》在处对象期间我共打胎五次,三次刮宫公一次引产一次药流,公婆种地期间答应我们给她打工一年给我们工钱5万元整,在举办婚礼前我以怀孕四个月,现有一女儿取名为韩继巍,与2011年1月23日出生,现在2015年10月30日,公婆答应的8万元至今未给,答应的工钱《我们干了两年》共计10万元,也至今未给,家中共有
口粮田,水田40亩,婆婆说我们有6亩6,韩福的哥哥有6亩6剩下是公婆的,因欠我们工钱现在四十亩水田我们种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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