丈夫的户籍在地方,他把户籍本放回原来的出生地,分成政府给予的用地。分开的这所房子属于夫妻财产吗?如果是的话,他又把分配的房子改成别人的名字,夫妻离婚时不一定是他故意隐瞒或转移财产吗?
更新时间:2020-04-30 23:56:07
问题描述:
丈夫的户籍在地方,他把户籍本放回原来的出生地,分成政府给予的用地。 分开的这所房子属于夫妻财产吗? 如果是的话,他又把分配的房子改成别人的名字,夫妻离婚时不一定是他故意隐瞒或转移财产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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