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月28日发生的交通事故报交警后比我微型车占道还宽交警的责任认定书至今没有出来
更新时间:2018-09-24 14:58:43
问题描述:
今年大年初一 1月28日发生的
交通事故 报交警后 交警出了现场 对方是电瓶车 上坡 载2人超摩托车 后面没有超过去 看见我的车来了 我的车当时就刹车停稳在靠右的最路边 电瓶车没刹住 由于对方超车 比我微型车占道还宽 冲过来擦挂上我车左后视镜上 后视镜掉落 对方电瓶车倒地后 电瓶车车身塑料壳划伤小腿 后送隆昌县人民医院治疗 当时本人垫付400元
医疗费 人民医院第一次估计医疗费15000 第二次估计医疗费35000 伤员至今还没有出院 交警的责任认定书至今没有出来 我该如何维护自己权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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