无牌无证驾驶机动车(电动车被定论为机动车)轿车司机负次要责任,这样的判决公平吗?
更新时间:2018-09-24 17:40:17
问题描述:
我妈妈在九月22号上午出了一起
车祸,她开着一辆小电动三轮车和一辆小型轿车相撞,她载着一个人,事故导致乘车人重伤昏迷不醒,我妈妈轻伤。路况是这样的,是个弯道而且坡度比较陡,我妈妈下坡行驶,道路有中心线。情况是这样的因为是转弯两车距离很近了才看到,小轿车占线行驶速度比较快,我妈本来是想踩住刹车停下来让他先走了再走,可是一下子就撞上了。乘车人重伤昏迷不醒,我妈也昏过去一阵子醒来的时候已经有很多人在现场看了,发生事故后轿车车主没等交警过来调查取证,就先把车子移到一边去了!后来经过调查,这几天结果出来了我妈妈负主要责任,她的过错有饮酒驾驶(她身体不好每天早晚都要喝一口用酒泡的中药),无牌
无证驾驶机动车(电动车被定论为机动车),未按规定带头盔,车速快!轿车司机负次要责任,他的过错为发生事故时未按规范及时停住车辆!这样的判决公平吗?可以申请重新判决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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