然后将债务还了后的钱一分都不给我了。他生活费不给,应该怎样才能分得我应得的那一部分财产?
更新时间:2018-09-25 18:50:40
问题描述:
我和老公
结婚18年,房子是在婚后2年时买的,目前因老公在外面差债,他将房子卖了还钱,卖房子的钱只给了6分之一我说是给我和儿子在外面租房用,然后将债务还了后的钱一分都不给我了。我就靠
工资一个人带着儿子生活,儿子读高二,马上要考大学了,他生活费不给,不闻不问,也不与我们见面了。现在我想问的是,如果我要和老公
离婚,应该怎样才能分得我应得的那一部分财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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