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司领导去报案说我利用职务之便侵占公司财产罪。请问购成利用职务之便侵占公司财产罪吗?我该办?
更新时间:2018-09-27 16:56:18
问题描述:
因是新成立的
公司,为公司订杂志,担心公司收不到,留下的是自家的地址,也口头上得到了领导的认可。3月份
离职,没有将其改回公司地址,领导也没问,但离职后也一直未曾收到过杂志。我以为公司改回地址了,如果收到,我肯定会告诉寄回公司的。因为离职时和领导有纠纷,最后
仲裁公司败诉。现在都8月份了,公司领导去报案说我利用职务之便侵占公司财产罪。那杂志不到100元,请问购成利用职务之便侵占公司财产罪吗?我真的是冤枉的,他记仇要污蔑我,我该办?急请法律方面人士援助。谢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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