夫妻双方感情不和,是否能拿回来?冰箱和洗衣机也不给,男方该怎么办好?不得已不想走法律程序。
更新时间:2018-09-28 14:29:55
问题描述:
咨询:夫妻双方感情不和,婚后因为小事吵架,涉及家庭父母,已到无法挽回程度。
情况1:婚前女方提供房子并
装修,男方购买汽车、冰箱和洗衣机。婚前男方给女方彩礼5万,婚后随礼钱10万元(男方6.5万,女方3.5)由女方存入
银行。
情况2:女方怀孕4个月,在男方不知情的情况下,也没有手术前签字,女方私自去医院把孩子做了引产手术。
情况3:女方把房屋钥匙在男方不知情的情况下换了锁,并把夫妻共同楼下租的车位转租给了他人。
问1:如果
离婚,男方提出来要3万元,彩礼钱不要了,冰箱和洗衣机和婚前购买的物品是否能拿回来?
问2:现状,女方说钱花光了,没钱,冰箱和洗衣机也不给,还要求男方先提出来离婚。男方该怎么办好?前提,不得已不想走法律程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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