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人女,36岁,与老公有一个8岁儿子,我以前边开公司,边带小孩,第一套房产是
婚前财产,公证过各半,以前老公心疼家,每月收入交给我管理,后来买了一套50万的小店面,再后来,他就不给家拿一分钱,我就开始做生意,可3年后,我拿了45万,他拿15万共60万做首付,贷款60万,我把45万拿出当月,他对我行驶
家暴,还打我父亲,后来我把公司关了,经人劝说没离婚,关闭公司的这一年,从来给过我生活费,小孩上学费用及一家人生活开支所有都是我付,我买房过后没生活钱,全部靠3000元每月的房租来支付,我又想开公司了,请教,我有什么方式来说明公司是我个人开的,我想跟他分开关系,当时买房就天天跟我吵,说我开公司挣钱就有他一半,所以要求我拿出全部钱,天天查我
银行卡,不给就打我,这次开公司就想跟他分清关系,我有什么方法可跟他分清呢?谢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