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交通追尾事故中,孕妇在本人的车上受伤,警察认定书对对方负全部责任。对方拒绝垫付医疗费,与保险公司交流,他们规定1万以下的费用保险公司不能垫付。后期的交通费、新车的损害费、孕妇的营养费、看护费在清
更新时间:2020-05-20 14:04:50
问题描述:
在交通追尾事故中,孕妇在本人的车上受伤,警察认定书对对方负全部责任。 对方拒绝垫付
医疗费,与保险公司交流,他们规定1万以下的费用保险公司不能垫付。 后期的
交通费、新车的损害费、孕妇的营养费、看护费在清算范围外,工作失误只能保险一点。 怎么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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