按照链家要求与前程无忧签署劳务派遣合同,是否应该缴纳在员工工作所在地。仍然缴纳在劳务派遣公司的社保
更新时间:2018-09-29 15:08:53
问题描述:
本人在地产入职后,按照要求与前程无忧签署
劳务派遣合同,以劳务派遣的形式被派遣到链家工作。每个月从工资中扣除养老保险。工作时间:2010年8月~2011年7月离职离职后才知道我们缴纳的养老保险因为前程无忧的注册公司所在地是深圳,缴纳的全是的社保,前程无忧给的解释是社保最后都要回到
户口所在地。在上述情形中:一、是否有法律规定,劳务派遣满足多少时间后用人单位必须与员工签署正式的劳务合同并为员工缴纳保险和相关的福利二、用人公司链家地产在招聘员工后要求与员工与前程无忧签署劳务合同,并以劳务外派的形式派回到自己公司工作任职本身是否有违法律的地方。三、用人公司明知
劳务派遣公司缴纳并非是员工工作所在地的社保,却没有告知员工是否有违规定。四、假如有规定说实际用人单位在工作满半年后用人单位应与该员工签署正式的劳务合同,那么我在实际工作满半年后的几个月的完税和社保是否应该缴纳在员工工作所在地。仍然缴纳在劳务派遣公司的社保是否不合理。 事件二:在最后离职的那个月,工资中被扣除400元罚款,此罚款并未按照链家地产的相关规定进行,而是区域经理按照自己意愿随意加倍罚款,按照第1次50,第2次100,第3次200的形式进行罚款,并且在工资报表中未按照迟到罚款名义进行扣除,而是以其他名义扣除,这种不合理罚款可否要求返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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