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8年5月,我开车与自行车相撞,骑自行车的人受伤住院。我为了赶快取车,在事故所承认了全部责任,付了20000元押金,警察说受伤出院了,调整,回家等等,至今没有消息,到医院听说受伤者出院了,我一直
更新时间:2020-05-22 12:29:23
问题描述:
2008年5月,我开车与自行车相撞,骑自行车的人受伤住院。 我为了赶快取车,在事故所承认了全部责任,付了20000元押金,警察说受伤出院了,调整,回家等等,至今没有消息,到医院听说受伤者出院了,我一直听说和我不解决,问怎么办才好。 有时间限制吗?
交通事故押金的使用是什么法规规定的?
承诺:保障您的权益,解决您的疑惑,我们的律师为您提供专业服务,5分钟内响应
立即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