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因工死亡职工供养亲属范围规定》第三条:非工伤的供养范围和上述的有没有退休金或固定收入?
更新时间:2018-10-01 09:48:38
问题描述:
《因工死亡职工供养亲属范围规定》第三条:依靠因工死亡职工生前提供主要生活来源,并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按规定申请
供养亲属抚恤金: (一)完全丧失劳动能力的; (二)工亡职工配偶男年满60周岁、女年满55周岁的; (三)工亡职工父母男年满60周岁、女年满55周岁的; (四)工亡职工子女未满18周岁的; (五)工亡职工父母均已死亡,其祖父、外祖父年满60周岁,祖母、外祖母年满55周岁的; (六)工亡职工子女已经死亡或完全丧失劳动能力,其孙子女、外孙子女未满18周岁的; (七)工亡职工父母均已死亡或完全丧失劳动能力,其兄弟姐妹未满18周岁的。这是我查到的文件。非
工伤的供养范围和上述的是否一样?在第二条中所说的女性年满55周岁,是否在意此人有没有
退休金或固定收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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