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分割前夫继承的遗产份额
更新时间:2018-07-05 04:59:32
问题描述:
有一对夫妻,在婚姻存续期间丈夫的父亲去逝了,后来两夫妻协议离婚了,但在
离婚协议书上和法庭调解时都没有谈到父亲遗产的事,协议约定由男方在2011年3月底以前给女方支付婚前个人财产40000万元,但在3月11日男方他们就把父亲和母亲的共同财产房屋一套过户到其母亲的名下了。男方也一直不兑现那4万元。现女方要求分割前夫在他们婚姻存续期间应该继承其去逝父亲的遗产份额。请问:女方有权要求分割前夫应该继承的遗产份额吗?男方把
房屋过户到其母亲名下,是否属于恶意逃避债务呢?
有一对夫妻,在婚姻存续期间丈夫的父亲去逝了,后来两夫妻协议离婚了,但在
离婚协议书上和法庭调解时都没有谈到父亲遗产的事,协议约定由男方在2011年3月底以前给女方支付婚前个人财产40000万元,但在3月11日男方他们就把父亲和母亲的共同财产房屋一套过户到其母亲的名下了。男方也一直不兑现那4万元。现女方要求分割前夫在他们婚姻存续期间应该继承其去逝父亲的遗产份额。请问:女方有权要求分割前夫应该继承的遗产份额吗?<p>男方把房屋过户到其母亲名下,是否属于恶意逃避债务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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