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在2017年1月买了一所房子,首期付款是我丈夫的家,带走了12万,写了我的名字,我们一起还了贷款,然后我们没有登记结婚,2018年4月,拿到了结婚执照,现在想离婚,我已经怀孕五个月了,我们两个经常吵
更新时间:2020-06-01 08:57:02
问题描述:
我在2017年1月买了一所房子,首期付款是我丈夫的家,带走了12万,写了我的名字,我们一起还了贷款,然后我们没有登记
结婚,2018年4月,拿到了结婚执照,现在想
离婚,我已经怀孕五个月了,我们两个经常吵架,我丈夫对我的行为有点过分,离婚后这家法院可以给我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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