并保证于2018年8月还款,于2018的12月催收借款,可如今已过约定期限
更新时间:2020-06-07 22:11:59
问题描述:
以前一同事于2017年至2018年,向我
借款共计15000元,并保证于2018年8月还款,于2018的12月催收借款,可同事却将微信拉黑,手机号码更换,导致无法联系到她,后来于2019年的2月份向他人知悉到她的新号码进行联系,联系上以后保证2月月底前还清5000,剩余10000元,往后还款,同意上述方案后便不在催收,可如今已过约定期限,对方并以各种借口搪塞,我是一个农村的全职太太,所借款已是我全部积蓄,现在除了抹泪,我不知道怎么办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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