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劳动解聘的赔偿
更新时间:2018-07-05 12:56:18
问题描述:
你好,我在一家外企已经工作将近5年,合同到期日为4月14日。由于家中急事,我今年9-10月
休假了两个月,在11月份,由于疏忽大意,其中的一个星期忘记在
公司的人事系统上做休假申请了(我们公司有专门的人事休假申请系统,每次休假必须提出申请,公司以此作为当月薪资的给付依据),后公司得知后,要我写情况说明,后
通知我公司要以旷工的理由将我辞退,请问这样公司需要对我做出赔偿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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