有没有隐瞒,要女方负法律责任,女方应该负法律责任吗?
更新时间:2018-10-11 17:30:45
问题描述:
女方是二婚,40岁,有一个15岁的女儿。男方是头婚。和男方
结婚怀孕两个月后,男方查出有肺结核。但在婚前就一直有持续咳嗽的现象。不知道男方有没有隐瞒,不清楚在刚怀孕时是不是已有肺结核。
因为考虑到男方有肺结核怕小孩刚出生体质差容易被传染打算不要孩子。
咨询的也说有肺结核最好治愈后再要孩子。
但因为男方家庭舆论的因素,一直没有引产。
在8个多月的时候女方又查出来有丙肝,女方本身有黄疸型肝炎已治愈。
因为据查丙肝会通过母婴传染,害怕孩子生下来有遗传,
所以在9个月的时候做了引产。
男方家庭一直不同意,并找到计生办,要女方负
法律责任,
请问,女方应该负法律责任吗?
(在网上查了很多,有说9个月引产犯法,有说不犯法的,希望能有准确的答案,目前事态有点严重。在线等答案,谢谢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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