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离婚是在民政局协议离婚,过了三年他又和我复婚了,我想问我现在和他离婚我能要回我的财产吗
更新时间:2018-10-12 16:39:06
问题描述:
我和我老公前八年
结婚,结婚一年因他外面有外遇,还和第三者有了身孕,带他到家里杀我,没办法我俩就解除婚姻。我和她结婚期间他做生意转了二百多万,我离婚是在民政局
协议离婚,他当初是以给我精神补偿费的名义给我五十万就离了,过了三年他又和我复婚了,再复婚之前他和那位结婚又离婚,在离婚期间我俩还向朋友一样来往,他资金周转不开我还借给他六十多万,他付
利息,再复婚前他也全部还我了,可是当初他和我复婚时说有要紧事需要二十五万,我就给他了,怕他日后不承认我就和他定了一份结婚协议,内容是如果他再去找那女人他就双倍给我钱,可是现在他依然去找那女的,而且我和他复婚期间盖楼房一处,他还借我十三万,打的借条,我想问我现在和他离婚我能要回我的财产吗,我该如何坚决,另外,我现在和他没有离婚把我以前婚前的房子卖了,集资了楼房一套,我该怎样证明我这套房子不是共同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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