男方第二次起诉离婚,于是缺席审理,我可以上诉到中级法院吗?
更新时间:2018-10-12 18:44:39
问题描述:
男方第二次
起诉离婚,女方不愿意离婚,到一家小医院开了一个假的怀孕证明,说已经怀孕了,我对怀孕证明提出质疑,要求女方到医院重新检查,女方拒绝检查,当时在法院调解庭都有记录,后来此案转到审判庭,经过6个月的漫长等待,终于开庭了,开庭时女方未到庭,法庭打电话也不接,于是缺席审理,法庭后来找到女方工作单位,当面对女方进行询问,女方说自己怀孕并生下孩子,法庭要求女方提供
出生证明等相关证据,女方提供不出,法庭要求把孩子抱出来见一面,女方谎称孩子在外地,不愿意抱出,其实怀孕根本是假,所以也不可能抱出孩子。此种情况法庭要驳回我的诉讼请求,我很不服啊,我知道女方怀孕期间和
哺乳期事不能起诉离婚的,但问题是女方到目前都是口头陈述,并未提供任何证据证明,我可以上诉到中级法院吗?胜诉的机会大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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