财产我该如何主张?而不必支付她现金吗?是否就可以不和她分割房产?
更新时间:2018-10-14 14:11:59
问题描述:
经人介绍认识3个月后
结婚,两地分居,性格不合,婚后3个月离婚。订婚父母给她3万
彩礼,我出资30万买的婚房,她出资3万装修,婚后她拿出1万给父母还结婚时欠下的债,还交了房子追加款2万,财产我该如何主张?
1.彩礼钱可以要求她返还吗?
2.她给父母的1万必须返还给她吗?
3.婚前她买的电视等物品,我可以让她带走,而不必支付她现金吗?
4.我把她交的房子追加款2万还给她,是否就可以不和她分割房产?(房子买卖是婚前,婚后办理的
房产证)
请大家给以帮助,谢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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