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2010年3月15日第一次起诉离婚对方不同意,没有留遗嘱房子的名子能分得我的房屋财产么?
更新时间:2018-10-15 12:49:37
问题描述:
2008复婚后感情一直不很好,在2010年3月15日第一次
起诉离婚对方不同意,法院判决不准
离婚。在2010年9月7日母亲去世,没有留遗嘱房子的名子还是母亲的(父亲已去世),且我有3位姐姐。又在2010年12月6日第二次起诉离婚,对方在2011年3月15日开庭同意离婚,但要求分割我的遗产,法院在没有证据情况下不予采纳,要其另案起诉。问:对方在我没有取得遗产时,能分得我的房屋财产么?(我家
户口在海淀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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