离婚判决书上没有对财产的分割,有十万块钱的损害赔偿金用于孩子十八岁时所需的手术费,这十万块钱还有机会要回来吗?
更新时间:2018-10-15 16:45:06
问题描述:
我和前妻离婚一年半了,十岁的儿子和我一起生活,
离婚判决书上没有对财产的分割,只有前妻对孩子每个月的生活费。现在我和孩子的户口还在她家没有迁出,孩子在四五岁时出了
车祸,有十万块钱的
损害赔偿金用于孩子十八岁时所需的手术费,由于当时在一起生活,没有离婚,孩子外祖父将十万块拿着并用于购买铲车,没有给我,我也同意岳父用这钱买车,因为他讲以后等孩子用钱时会还的,现在2015.6.10我和他女儿离婚了,净身出户,只要求其每月支付孩子三百块生活费,但前妻至今未支付一分钱给孩子,也未看过孩子,我现在想问一下,这十万块钱还有机会要回来吗?毕竟是孩子的赔偿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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