女方首先提出离婚的。我很想拥有孩子的抚养权。请问通过法律程序我有可能拥有孩子的抚养权吗?
更新时间:2018-10-15 19:15:30
问题描述:
女方无固定工作,我在
苏州有正式工作,月薪6500元。女方首先提出
离婚的。从2011年2月至今,孩子已经断奶。孩子一直由我父母
抚养,我俩均在苏州上班。期间她几个月从未打电话回家问候小孩,五一回家后一直在娘家,亦从未带过孩子。并且女方现在打工挣钱不足以贴补自己开销。为了孩子的以后,我很想拥有孩子的抚养权。请问通过法律程序我有可能拥有孩子的抚养权吗?谢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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