户口和身份证相一致,入团申请书是1953年10月,但是按《关于制止和纠正违反国家规定办理企业职工提前退休有关问题的通知》劳社部发〔1999〕8号文件的规定:
更新时间:2018-10-16 10:18:45
问题描述:
我的实际年龄是1953年10月出生的,户口和
身份证相一致,档案年龄入伍登记表是1951年5月(而且不是本人所填),入团
申请书是1953年10月,一直延续至今,但是按《关于制止和纠正违反国家规定办理企业职工提前退休有关问题的通知》劳社部发〔1999〕8号文件的规定:(二)对职工出生时间的认定,实行
居民身份证与职工档案相结合的办法。当本人身份证与档案记载的出生时间不一致时,以本人档案最先记载的出生时间为准。如果以此办理我提前退休两年半,但文件的主题精神是制止提前退休,像这种情况该如何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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