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想她补偿我的房屋装修等费用以及房产增值部分的一半(购房时房价4000每平米,她不同意,我能否争取到房屋增值部分的一半?
更新时间:2018-10-19 11:36:09
问题描述:
本人于2007年6月登记结婚,于同年8月按揭购买房产(由于当时属两地分居,我已在上班地点申请
经济适用房,因此当时双方商量,由对方父母支付首付20万以她名誉买的房,说是交房后我来支付装修费。交房后我们共同装修,她父母出资8万,我支付15万装修及购置家具家电等。贷款一直由她支付,我负责家庭其他开支。现因感情不和准备离婚,我知道不能争房产
所有权,但我想她补偿我的
房屋装修等费用以及房产增值部分的一半(购房时房价4000每平米,现在房价6000每平米,增值约24万),她不同意,说只能付我15万元,原因是房产是她的名字,贷款是由她还。我想请问:我能否争取到房屋增值部分的一半?望予详细解答,本人不胜感激!!注:本人经济适用房未申请成功,无房产。双方无子女。
承诺:保障您的权益,解决您的疑惑,我们的律师为您提供专业服务,5分钟内响应
立即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