是否可以强行指定我的女儿做监护人,是否可以在监护人缺席的情况下予以判决。是否合法。
更新时间:2018-10-20 09:13:52
问题描述:
是这样,我跟老婆
结婚三十多年,她有二十多年的精神病史,期间住院时间累计起来长达12年,早些年女儿小就一忍再忍,现女儿已成家立业我实在忍无可忍了,我要在有限的余生重新选择我的生活。可是我的女儿拒绝做她母亲的
监护人参与诉讼,法院被迫终止了我的
离婚程序。 请问法院是否可以强行指定我的女儿做监护人,是否可以在监护人缺席的情况下予以判决。别外,我所在的区人民法院因为我老婆的户口不在本区无权协助我通过医方对她进行进一步的精神鉴定而必须由我老婆所在的区人民法院出面的说法是否合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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