对于这个问题,法律没有明确规定。但是,在抵押权设定后,法律并未禁止抵押物出租,根据法不禁止即为权利的民事不成文规则,抵押权设定后,抵押物是可以出租的。不过应当征得抵押权人的同意。依据有关法律的规定,经抵押权人同意,抵押房地产可以转让或者出租。
抵押房地产转让或者出租所得价款,应当向抵押权人提前清偿所担保的债权。超过债权数额的部分,归抵押人所有,不足部分由债务人清偿。
根据《民法典》和《城市房地产管理法》房子抵押贷款流程如下:
1.买卖双方签订房屋买卖合同,约定首付款、贷款和尾款的金额;
2.购房人及配偶当面向银行申请贷款,售房人及配偶到场确认;
3.银行对贷款申请进行调查、审批;
4.购房人与银行签订借款及担保合同;
5.售房人将房屋产权过户给购房人,售房人向购房人取得首付款;
6.购房人与银行办理房产抵押登记(或由其他自然人、法人为购房人提供阶段性担保);
7.银行向售房人账户发放贷款;
8.买卖双方办理房屋物业结清,售房人向购房人取得尾款;
9.购房人收房,按月还款(阶段性担保情况下,购房人与银行补办房产抵押登记)。
房屋抵押协议书主要包括以下内容:
(一)抵押人、抵押权人的名称或者个人姓名、住所、法定代表人姓名、职务、银行账号、所有制性质等。本项内容是为了明确抵押的双方当事人。
(二)被担保债权的主要情况:包括主债权的种类、数额、支付方式等。
(三)抵押房地产的基本情况:处所、名称、状况、建筑面积、用地面积以及其他情况等。此项内容主要是为了使抵押的房地产特定化。
(四)抵押房地产的价值。这一价值可以由双方协商确定,也可以由房地产评估机构评估确定。
(五)抵押房地产的占用管理人、占用管理方式、占用管理责任以及意外损毁、灭失的责任。
(六)债务人履行债务的期限。
(七)抵押权灭失的条件。
(八)违约责任。
(九)争议解决方式。
(十)抵押合同订立的时间与地点。
(十一)双方约定的其他事项。这类事项主要包括:双方当事人就抵押权人要求抵押房地产保险,要求在房地产抵押后限制抵押人出租、转让抵押房地产或者改变抵押房地产用途等问题达成的一致约定。
对于抵押房屋是否能出租,法律对此并没有做明确规定,根据民法的基本原则,抵押房屋在取得抵押权人同意的情况下是可以出租的。以上便是找法网小编为您带来关于抵押的房子能出租吗的相关知识,若大家有什么不了解的亦或是有其他疑问,可以咨询找法网的律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