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证找哪个部门

更新时间:2021-06-16 17:23:32 找法网官方整理
导读:
我国《民法典》和《农村土地承包法》规定了土地承包的相关内容,登记机构应当向土地承包经营权人发放土地承包经营权证、林权证等证书,并登记造册,确认土地承包经营权。那么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证找哪个部门?以下由找法网小编为大家具体解答,希望能对您有帮助。
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证找哪个部门

一、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证找哪个部门

根据《民法典》第三百三十三条规定:土地承包经营权自土地承包经营权合同生效时设立。登记机构应当向土地承包经营权人发放土地承包经营权证、林权证等证书,并登记造册,确认土地承包经营权。

根据不同的经营承包经营方式(以家庭承包经营的承包方、其他方式承包经营的承包方)由县级以上地方政府依法登记、审核、核发。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农业行政主管部门负责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证的备案、登记、发放等具体工作。

乡(镇)人民政府农村经营管理部门受理变更申请后,应及时对申请材料进行审核。符合规定的,报请原发证机关办理变更手续,并在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证登记簿上记载。

二、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证遗失怎么办

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证遗失可以补办。

根据《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证管理办法》规定:

第十七条 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证严重污损、毁坏、遗失的,承包方应向乡(镇)人民政府农村经营管理部门申请换发、补发。

经乡(镇)人民政府农村经营管理部门审核后,报请原发证机关办理换发、补发手续。

第十八条 办理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证换发、补发手续,应以农村土地经营权证登记簿记载的内容为准。

第十九条 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证换发、补发,应当在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证上注明“换发”、“补发”字样。

为此,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证遗失依照上述规定申请补发,并依照第十九条规定在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证上注明“换发”、“补发”字样。

三、农村土地承包合同到期怎么处理

我国法律明确规定了农村土地承包期限。既不论是在第一轮承包还是在第二轮承包过程中,如果未达到国家政策和法律所规定的30年承包期限的,都应当延长至30年。而这种延长是在第一轮或第二轮承包期限的基础上延长的,而并非是在农村土地承包合同期限届满后,重新签订农村土地承包合同或者另行发包。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期限到期后,由村集体重新发包,并与承包人签订承包合同。重新发包时,由村集体确定分配方案,提交村民大会讨论决定。原则上,以发包时具有本集体成员资格的人员为限来平均分配。

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证的备案、登记、发放等具体工作,由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农业行政主管部门负责。以上就是找法网小编整理的对“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证找哪个部门”的解答以及其他相关法律知识。如果还有其他法律问题的,欢迎上找法网在线法律咨询平台,在线律师会为大家进行专业的解答。

声明:该作品系作者结合法律法规、政府官网及互联网相关知识整合,如若内容错误请通过【投诉】功能联系删除。
点赞
收藏
还有疑问?立即咨询律师!
33344 位律师在线
1 分钟提问
5 分钟内解答
立即咨询
26秒前 用户188****9876 提交了咨询
相关知识推荐
更该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登记簿中的错误信息,应该找哪个部门
你好,因土地承包经营发生纠纷的,双方当事人可以通过协商解决,也可以请求村民委员会、乡(镇)人民政府等调节解决;调解不成的,可以向农村土地承包仲裁机构申请仲裁,也
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证在县属于那个部门管理的
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证在县属于农业局管。
找法网咨询助手
官方
当前在线
立即咨询
找法网咨询助手提醒您:
法律所涉问题复杂,每个细节都有可能决定案件走向,若问题紧急,建议 立即咨询 律师,并详细描述自身问题,以获得 针对性解答。24小时在线,平均5分钟回复。
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证
可以要求更正过来。
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证
1 可以提起行政诉讼 2 是行政确认行为 3 是可以诉讼和复议的 4 我能解决你的问题
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证
可以视为对合同的修改,由于合同已实际履行,因此可以认定有效,办理的土地承包经营权证也有效。
我在捷信有欠款,起诉我冻结父母合作医疗和土地补贴是合法的吗?
您好,个人认为,可向担保人主张还款,可采取保全措施,个人认为合作医疗款属于特殊款项,不应冻结。如对解答满意,请采纳
我想咨询一下关于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户主转让的问题
法律分析:土地承包经营权是可以转让的。承包方依法取得的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可以采取转包、出租、互换、转让或者其他符合有关法律和国家政策规定的方式流转。法律依据:《
我想问一下农村宅基地投诉热线
根据合同及具体情况、证据处理
找哪个部门解决土地纠纷?
土地纠纷,由当事人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可由土地行政主管部门进行行政调处。当事人对行政调处不服的,可以以对方当事人为被告提起民事诉讼;当事人也可不经行政调处直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