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里面用益物权也没有包括房屋租赁权,物权是法定的,不是约定的,国家法律没有规定的物权种类,当事人不可以自行创设。认为租赁权是物权的,只是学术界的争论,并没有为大多数国家的立法所采纳。
2、另外,不动产物权的取得方式以登记为准,而房屋租赁权仅需要通过订立合同的方式即可取得,不需要另行向房地产登记机关登记。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物权包括所有权、用益物权和担保物权。
用益物权,包括土地承包经营权、建设用地使用权、宅基地使用权、地役权等。但普通的房屋租赁不属于用益物权范畴。
另外,《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中债是按照合同的约定或者依照法律的规定,在当事人之间产生的特定的权利和义务的关系。房屋租赁,承租人对房屋的使用权仅限于房屋本身,而不是对其所依附的土地也有使用权。
当事人就物权确认纠纷可以通过调解途径处理。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规定,物权受到侵害的,权利人可以通过和解、调解、仲裁、诉讼等途径解决。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规定,因物权的归属、内容发生争议的,利害关系人可以请求确认权利。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规定,本章规定的物权保护方式,可以单独适用,也可以根据权利被侵害的情形合并适用。侵害物权,除承担民事责任外,违反行政管理规定的,依法承担行政责任;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办理抵押物登记的部门如下:
(一)以无地上定着物的土地使用权抵押的,为核发土地使用权证书的土地管理部门;
(二)以城市房地产或者乡(镇)、村企业的厂房等建筑物抵押的,为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规定的部门;
(三)以林木抵押的,为县级以上林木主管部门;
(四)以航空器、船舶、车辆抵押的,为运输工具的登记部门;
(五)以企业的设备和其他动产抵押的,为财产所在地的工商行政管理部门。
(六)其他财产抵押的,可以自愿办理抵押物登记,抵押合同自签订之日起生效。
以上的内容就是与租赁是债权还是物权有关,从而可以知道债权或者物权是要看事情的性质,和你是属于哪一方的才能去判定,如果你是房子的承租人,对房屋的使用权就属于债权,希望这些内容能够帮助到你们,如果还有不明白的地方可以到找法网咨询相关专业的律师,他们很乐意地为你们解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