抵押权能否在债务发生之前设立

更新时间:2021-07-07 10:47:42 找法网官方整理
导读:
我国法律允许当事人自行约定设立抵押权,也规定当事人间设立抵押权的法定形式是签订抵押合同,那要设立抵押权的,只用签订抵押合同抵押权就能设立吗?抵押权能否在债务发生之前设立?下面就跟着找法网的小编一起来了解吧。
抵押权能否在债务发生之前设立

一、抵押权能否在债务发生之前设立

抵押权不能否在债务发生之前设立。

因为抵押权作为主债权债务的从权利,其是依附于主债权债务存在的,随着主债权债务成立而成立,随着主债权债务失效而消灭。且抵押权能有效设立的前提是一是主合同债权债务的有效成立。主合同债权债务无效或不成立的,作为担保物权的抵押权无法设立。

二、抵押权的存在条件

(一)抵押物在法定允许抵押的范围内

1.允许抵押的财产

《民法典》第一百八十条规定,允许抵押的财产大致可以分为:不动产、不动产他物权、动产与法律、行政法规未禁止抵押的其他财产。

2.禁止抵押的财产

(1)土地所有权;

(2)耕地、宅基地、自留地、自留山等集体所有的土地使用权;

(3)学校、幼儿园、医疗机构等以公益为目的成立的非营利法人的教育设施、医疗卫生设施和其他公益设施

(4)所有权、使用权不明或者有争议的财产;

(5)依法被查封、扣押、监管的财产;

(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不得抵押的其他财产。

(二)抵押权的设立须以标的物不移转占有为条件

抵押的成立与存续,不以债权人(抵押人)占有标的物为要件,所以无须将标的物移转给债权人占有。换言之,即债务人或第三人虽以其动产提供担保,但仍可保留其对抵押物的使用和收益权。这样,动产抵押就与动产质押区别开来,因为动产质押的设立,因转移占有才生效力,故动产抵押与动产质押最主要的区别就在于标的物是否转移占有上。

(三)抵押权的设立,须订立书面抵押合同

由于设定动产抵押权的行为是一种要式行为,所以当事人应订立书面抵押合同。该抵押合同可以是单独订立的书面合同,也可以是主合同中的抵押条款。由于抵押合同是抵押人就抵押物设定处分权而与抵押权人达成的协议,所以抵押人应对抵押物享有所有权或有处分权,同时抵押人应具有完全的民事行为能力,对无民事行为能力人和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设定抵押权的,必须征得代理人的同意或追认,否则无效。

三、抵押权行使的条件有哪些

1、存在有效的抵押权

抵押权的实现首先应以抵押权存在为前提,当事人只有享有抵押权时,才可以实现抵押权。其次,抵押权必须合法有效。抵押权是对物的价值的支配权,如果不能合法存在,则不享有支配权,也就谈不上优先受偿了。

2、债权已届清偿期而未受清偿

抵押权的目的在于担保债权受偿。若债权人的债权未届清偿期而允许抵押权人行使抵押权,将损害债务人依法应当享有的期限利益。因此,抵押权人行使抵押权以债权已届清偿期而未受清偿为要件。但对于未届清偿期的债权,若因法定原因或者约定原因,使债务人丧失期限利益时,债权人得即时请求债务人履行债务。债权受抵押担保,因债务人丧失期限利益,债权人因此亦可行使抵押权。

3、债务人不履行债务

倘债务已届履行期,但债务人履行债务,债权人的债权受清偿,抵押权即消灭,自无抵押权实现。

4、债务的未清偿不是因为债权人的原因所造成的。

以上就是找法网小编为您详细介绍的关于抵押权能否在债务发生之前设立的相关内容,根据以上内容可知,抵押权不能否在债务发生之前设立。抵押权能有效设立的前提是一是主合同债权债务的有效成立。主合同债权债务无效或不成立的,作为担保物权的抵押权无法设立。若您还有法律疑问,建议您咨询找法网的专业律师。

声明:该作品系作者结合法律法规、政府官网及互联网相关知识整合,如若内容错误请通过【投诉】功能联系删除。
点赞
收藏
还有疑问?立即咨询律师!
33344 位律师在线
1 分钟提问
5 分钟内解答
立即咨询
26秒前 用户188****9876 提交了咨询
相关知识推荐
抵押权期限届满 抵押权
首先,当债务人届期不履行债务的时候,抵押权人可以行使抵押权,不过需要在一定的期限内行使。其次,对于抵押权行使期限,《担保法》、《担保法解释》、《物权法》都曾作相
抵押权登记期限届满 抵押权
抵押登记有效时间要根据登记簿所载信息确定,抵押人与抵押权人之间就期间纠纷的,要根据抵押协议或者其他债权协议确定
找法网咨询助手
官方
当前在线
立即咨询
找法网咨询助手提醒您:
法律所涉问题复杂,每个细节都有可能决定案件走向,若问题紧急,建议 立即咨询 律师,并详细描述自身问题,以获得 针对性解答。24小时在线,平均5分钟回复。
法定抵押权 约定抵押权
所谓意定抵押权,是指基于当事人的约定而发生的抵押权
抵押权人如何行使抵押权
最高额抵押权是一种特殊的抵押权,与一般抵押权相比,主要具有以下区别,第一,一般抵押权担保的是一个债权,而最高额抵押权担保的债权的数量是不确定的,可能是一个债权,
房屋抵押权设立
这种情况是有影响的。
1.哪些财产可以作为抵押?请帮忙详细的解释。谢谢!
担保法规定: 第三十四条下列财产可以抵押:   (一)抵押人所有的房屋和其他地上定着物;   (二)抵押人所有的机器、交通运输工具和其他财产;   (三)抵押人
有关抵押权和债权
如果没有办理抵押登记,该抵押行为无效。建议委托律师代理。
潼南区自建房抵押贷款纠纷律师收费要多少
房产纠纷是指公民、法人或其它组织之间及他们相互之间基于房屋和土地的权利义务所发生的争议。各个地方的律师收费各有不同,一般而言,房屋买卖合同纠纷律师费10000元
虚构债务设置抵押权怎么样诉讼,虚构债务构成犯罪吗
虚构债务是有可能构成犯罪的。根据虚构债务的目的不同可能构成不同的犯罪。虚构债务侵占公司资产的,会涉嫌构成职务侵占罪。串通他人虚构债权债务的也可能构成诈骗罪。 根
股权质押担保债权纠纷律师收费标准是多少
法律分析:一般而言是百分之二到百分之五一般都是按涉诉金额的百分比来提。如果是风险代理的话那就高多了,不同水平的律师收费也不同,一般百分之二十到百分之二十五。法律
你好,我有爱人的委托,她人没在长春能做委托公证吗
一般情况下的个人委托书是不需要公证的。现行法律并未规定公证是授权委托生效条件。只要委托的内容合法,双方就委托协议的内容达成一致的,委托书就具有法律效力了,受法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