质押合同是否需要缴纳印花税应该视情况而定。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印花税暂行条例》第二条下列凭证为应纳税凭证:
1、购销、加工承揽、建设工程承包、财产租赁、货物运输、仓储保管、借款、财产保险、技术合同或者具有合同性质的凭证;
2、产权转移书据;
3、营业帐簿;
4、权利、许可证照;
5、经财政部确定征税的其他凭证。
根据印花税有关规定,“产权转移书据”的征税范围包括财产所有权转移书据。而在实务操作中,容易将其与购销合同相混淆。
所述授信、质押、保证合同,如都与银行贷款有关,但在具体借款时另有借款合同并贴花的,我们认为这种情形下,对于在印花税规定中未列举的三种凭证不需缴纳印花税。
1、财产租赁合同1‰
2、仓储保管合同1‰
3、加工承揽合同0.5‰
4、建设工程勘察设计合同0.5‰8、购销合同0.3‰,税目比例税率税目定额税率。
5、建筑安装工程承包合同0.3‰
6、技术合同0.3‰
7、借款合同0.05‰
8、财产保险合同1‰
9、货物运输合同0.5‰
10、产权转移书据0.5‰
11、营业帐簿中记载资金的帐簿0.5‰
12、权利许可证照五元
13、营业帐簿中的其他帐簿五元
印花税以应纳税凭证所记载的金额、费用、收入额和凭证的件数为计税依据,按照适用税率或者税额标准计算应纳税额。
应纳税额计算公式:
应纳数额=应纳税凭证记载的金额(费用、收入额)×适用税率
应纳税额=应纳税凭证的件数×适用税额标准
印花税是对具有法律效力的凭证的行为征收税费的一种税,股权质押征收多少印花税,要根据合同的性质和数额来定。以上便是找法网小编为您带来的关于股权质押合同交多少的印花税的相关知识,若大家有什么不了解的亦或是有其他疑问的可以咨询找法网的律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