随建筑物被流转时,建设用地使用权如何解决

更新时间:2021-01-25 15:44:29 找法网官方整理
导读:
房子经过买卖、赠与或者其他方式流转到其他人那里的时候,建造房子的土地使用权到底会不会变化,一般情况下建筑物流转时当事人都会关心土地使用权的问题,那么随建筑物被流转时,建设用地使用权如何解决?以下由找法网小编为大家解答具体内容。
随建筑物被流转时,建设用地使用权如何解决

  一、随建筑物被流转时,建设用地使用权如何解决

  构筑物及其附属设施转让、互换、出资或者赠与的,该建筑物、构筑物及其附属设施占用范围内的建设用地使用权一并处分。

  根据法律和行政法规的规定,地上建筑物和其他附着物所有权流转时,其使用范围内的建设用地使用权随之流转。

  以依法取得的国有土地上的房屋抵押的,该房屋占用范围内的国有土地使用权同时抵押。

  地上建筑物、其他附着物的所有人或者共有人,享有该建筑物、附着物使用范围内的土地使用权。

  土地使用者转让地上建筑物、其他附着物所有权时,其使用范围内的土地使用权随之转让,但地上建筑物、其他附着物作为动产转让的除外。

  二、建设用地使用权流转的限制

  1、根据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对于划拨取得的建设用地,其流转要通过行政审批,并交纳相应土地出让金或者土地收益。

  以划拨方式取得土地使用权的,转让房地产时,应当按照国务院规定,报有批准权的人民政府审批。有批准权的人民政府准予转让的,应当由受让方办理土地使用权出让手续,并依照国家有关规定缴纳土地使用权出让金。以划拨方式取得土地使用权的,转让房地产报批时,有批准权的人民政府按照国务院规定决定可以不办理土地使用权出让手续的,转让方应当按照国务院规定将转让房地产所获收益中的土地收益上缴国家或者作其他处理。

  2、根据法律和行政法规的规定,即便是以出让方式取得的建设用地使用权,在有些情况下也是不能直接进人流转的。

  3、下列房地产,不得转让:

  (1)以出让方式取得土地使用权的,不符合本法第38条规定的条件的;

  (2)司法机关和行政机关依法裁定、决定查封或者以其他形式限制房地产权利的;

  (3)依法收回土地使用权的;

  (4)共有房地产,未经其他共有人书面同意的;

  (5)权属有争议的;

  (6)未依法登记领取权属证书的;

  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禁止转让的其他情形。

  三、建设用地使用权流转方式

  建设用地使用权流转方式分以下三个层次:

  1、权利人有权流转建设用地使用权;

  2、流转建设用地使用权的方式有转让、互换、出资、赠与或者抵押;

  3、建设用地使用权流转时必须遵循法律规定,特别是有关限制性规定。

  其中,第三个层次涉及的规定不仅有物权法,还有土地管理法、城市房地产管理法、担保法以及城镇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和转让暂行条例等其他法律、法规里的有关规定。

  以上是找法网小编为大家整理的关于随建筑物被流转时,建设用地使用权如何解决的具体内容,阅读文章得知由于土地使用权跟土地上面的建筑物是相连的,一旦建筑物发生流转,那么土地使用权也就跟着一起走了,拉都拉不回来了。如果还有什么不理解或者遇到什么问题,可以咨询找法网律师,他们会给您专业的建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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