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法典》规定,物权的法定原则是物权的种类和内容,由法律规定,物权的法定原则包含物权的种类法定、内容法定、效力法定、公示法定。
第一百一十五条 【物权客体】物包括不动产和动产。法律规定权利作为物权客体的,依照其规定。
第一百一十六条 【物权法定原则】物权的种类和内容,由法律规定。
(一)一体保护原则。一体保护原则,是指对所有的物权,不论其性质和内容如何,都应当给予承认和保护,即不管是所有权还是他物权,在所有权中,不管是公有性质的所有权还是私有性质的所有权;在他物权中,不管是用益物权还是担保物权,只要其是合法的物权,都应当给予承认和保护。一体保护是针对不保护而言的,其重点是所有权。强调一体保护的原因,主要是由于我国在改革 开放以前对私人所有权,特别是对私人生产资料的所有权几乎不予承认,更谈不上对其进行保护。
(二)平等保护原则。平等保护原则,是指对任何一种合法取得的物权都应该给予一视同仁的法律保护。平等保护原则是针对物权保护的不平等而言的。在平等保护原则中,需要重点强调的内容有两项:一是,他物权保护与所有权保护的平等;二是,私有物权保护与公有物权保护的平等。
国家、集体、私人的物权和其他权利人的物权受法律平等保护,任何组织或者个人不得侵犯。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二百零七条 【物权平等保护原则】国家、集体、私人的物权和其他权利人的物权受法律平等保护,任何组织或者个人不得侵犯。
(一)物权种类法定化
非经法律准许,当事人不得创设新类型的物权。意即当事人在其协议中不得明确规定其通过合同设定的权利为物权,也不得设定与法定的物权不相符合的物权。
(二)物权内容法定化
物权制度的所有内容均是由法律直接加以规定的。
例如,国有土地使用权即是我国法律规定的一种用益物权,其具体的内容直接由国家的法律加以规定,而不能由当事人双方通过协商随意改变法律规定的内容。
(三)物权效力法定化
即物权的法律后果源自法律的直接规定。例如,设立抵押权时,该权利从何时开始生效,须依照法律的规定办理相应的手续以后才能生效,不能由当事人通过协议加以设定。
(四)物权的变更规则法定化
非经法定程序,不得取得、变更和消灭物权。由于物权具有的特殊性质,决定了物权的取得、变更和消灭都必须依照法律规定的条件和程序方可实现。例如,房屋的所有权变更必须依照法律的规定进行过户变更登记方可实现,否则即使交易双方已经通过协商达成了一致意见,也不能导致所有权的移转。
(五)物权保护方法法定化
物权保护方法和债权保护方法均为法定的物权保护方法。当物权主体的权利受到侵害时,可依法采取相应的法律措施保护自己的权利,法律未加以规定的救济措施,即使双方当事人同意,也不得采用。
根据法律及其相关的司法解释的规定,综上,物权法定的原则包括内容属性和权限,此内容仅供参考。以上就是找法网小编为您带来的关于物权的法定原则的要件有什么规定,如果您还有什么其他法律问题需要咨询,可以联系我们找法网平台的专业律师,找法网将为您提供优质的法律服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