办理房地产抵押登记时,抵押双方应带齐以下有关法律文件:
(一)营业执照复印件;
(二)抵押当事人的身份证明或法人代表证明书;
(三)如代理人办理,应有法人代表或当事人的授权委托书;
(四)借款合同(主合同);
(五)抵押合同;
(六)抵押物的产权证明(包括《国有土地使用权证》、《房屋所有权证书》);
(七)如果抵押物属于合资企业或股份公司拥有,应有董事会同意抵押的决议书;
(八)如果是重复抵押,应提供前抵押权人同意再次抵押的书面文件;
(九)如果是共有房产的抵押,应提供所有共有人同意的书面文件;
(十)抵押人应有声明其所提供的抵押物没有任何法律瑕疵的书面文件;
(十一)其他与抵押有关的法律文件。
民法典对抵押登记后是否扣留房产证没有规定,但《城市房地产抵押管理办法》规定,抵押房屋会在房产证上作权利记载,由抵押人保管。所以抵押房屋不需要扣留房产证的。
房产抵押贷款对借款人的要求是:年满18-60周岁,无违法犯罪记录、无不良征信记录、有稳定职业及收入;
抵押房产贷款对抵押房产的要求是:产权清晰、证件齐全、房屋年限不得超过20年(有的银行会放宽到25年);
满足以上条件,并能提供相关证明资料,就可以办理房产抵押贷款。
条件如下:
(一)抵押物房屋应该已经取得房屋所有权证,抵押物房屋必须产权清晰。
(二)借款人具有完全处置的权利,能做抵押登记。
(三)抵押人必须将抵押物房屋价值全额用于贷款抵押。
(四)房屋可以合法上市交易,容易变现。
(五)危旧房屋、非法建筑或已经列入拆迁范围;产权有争议,不能抵押。
以上就是找法网小编为您详细介绍关于办理房屋抵押需准备什么材料的相关知识,大家要去登记时一定要带好相关证件,免得白跑一趟。如果您还有什么其他法律问题需要咨询,可以联系我们找法网平台的专业律师,找法网将为您提供优质的法律服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