地役权的性质有哪些,地役权是独立物权吗

更新时间:2022-06-30 17:10:40 找法网官方整理
导读:
地役权的性质包括地役权是存在于他人不动产之上的物权、地役权具有从属性、地役权以他人不动产给予的便利为合同标的、地役权具有不可分性等。地役权不是一种独立物权,具有从属性,不能离开需役地而单独存在。
地役权的性质有哪些,地役权是独立物权吗

  一、地役权的性质有哪些

  地役权的性质有:

  1.地役权是存在于他人不动产之上的物权

  2.地役权是以他人不动产供自己的不动产便利之用的权利。

  3.地役权具有从属性:

  (1)地役权不得与需役地分离而为让与;

  (2)地役权不得由需役地分离而为其他权利的标的;

  (3)地役权随需役地所有权或使用权的消灭而消灭。

  4.地役权具有不可分性:

  (1)分生上的不可分性;

  (2)消灭上的不可分性;

  (3)享有与负担上的不可分性。

  二、地役权是独立物权吗

  地役权不能离开需役地而独立存在,所以它是一种从物权,而不是一种独立的物权。地役权是指利用他人土地以便有效的使用或经营自己的土地的权利。地役权的发生须有两个不同归属的土地存在,为他人土地利用提供便利的土地称为供役地,而享有地役权的土地称为需役地。

  找法网提醒您地役权是用益物权的一种。指因通行、取水、排水等需要,通过签订合同,利用他人的不动产,以提高自己不动产效益的权利。例如,甲工厂原有东门可以出入,后想开西门,借用乙工厂的道路通行。甲工厂与乙工厂约定,甲工厂向乙工厂适当支付使用费,乙工厂允许甲工厂的人员通行。这时甲工厂即取得了“地役权”。

  三、地役权的含义以及变动后的登记

  地役权是指按照合同约定,利用他人的不动产,以提高自己的不动产的效益的权利。他人的不动产为供役地,自己的不动产为需役地。当事人要求登记的,可以向登记机构申请地役权登记;未经登记,不得对抗善意第三人。

声明:该作品系作者结合法律法规、政府官网及互联网相关知识整合,如若内容错误请通过【投诉】功能联系删除。
点赞
收藏
还有疑问?立即咨询律师!
33344 位律师在线
1 分钟提问
5 分钟内解答
立即咨询
26秒前 用户188****9876 提交了咨询
找法网咨询助手
官方
当前在线
立即咨询
找法网咨询助手提醒您:
法律所涉问题复杂,每个细节都有可能决定案件走向,若问题紧急,建议 立即咨询 律师,并详细描述自身问题,以获得 针对性解答。24小时在线,平均5分钟回复。
邻居不签字确认宅基地权利
若是建房并未侵犯到四邻的相邻权,则无需签字
强占土地强拆会怎么判,具体的法律规定是什么
司法强拆违法规定是在法律允许的情况之下,对于房屋进行强制性的拆除。 司法强拆和违法强拆最大的区别是一个是合法的,另一个是属于违法的,司法强拆是指在法律允许的情
房产证和土地证名字不一致怎么办,有哪些相关规定
法律分析:可以办理房产继承过户,或者带上户口本身份证房产证去房产局办理更名手续,将土地证跟房产证名字改成一样的,然后拿办好的房产证去重新办土地证,这样子名字才能
土地转让合同书怎么写才具有法律保护?
转让土地合同的写作包含以下主要内容: 1、转让土地合同双方当事人的基本信息; 2、转让土地的位置、面积和自然状况; 3、土地使用权转让年限; 4、土地使用权转让
81年最初分配给农户的土地没有承包证的土地使用权和村委会的纠纷怎么解决?既没有收回程序,村委会给出租
处理土地纠纷必须坚持以事实为依据、以法律为准绳的实事求是原则,从实际出发,参照历史变迁情况和现实使用情况,兼顾国家、集体、个人三方面的利益,合情、合理、合法地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