善意取得构成要件如下:
1.让与人对于转让标的物应当是无处分权。
2.受让人受让该不动产或者动产时是善意的。
3.以合理的价格转让。受让人取得财产必须是通过买卖、互易、债务清偿、出资等有偿方式,以合理的价格,而非明显低于市场同类物的价格而取得。
4.转让的不动产或者动产依照法律规定应当登记的已经登记,不需要登记的已经交付给受让人。
善意取得的适用范围:
1.动产、不动产均可适用善意取得制度。
2.赃物、遗失物不适用善意取得制度。
3.善意取得制度不仅仅适用于所有权,建设用地使用权、抵押权、质权、留置权等他物权也可以善意取得。
4.出质人以其不具有所有权但合法占有的动产出质的,法律保护善意质权人的权利。找法网提醒您,善意质权人行使质权给动产所有人造成损失的,由出质人承担赔偿责任。
5.如果债权人合法占有债务人交付的动产时,不知债务人无处分该动产的权利,债权人仍可以行使留置权。
不当得利与善意取得最基本的区别在于:不当得利是无因行为取得财产或者取得财产的因无效了,善意取得一定是基于无权处分而且取得财产人不知处分财产人是无权处分的,有因的行为取得的财产。特别注意盗脏物,遗失物不适用善意取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