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去世后农村宅基地的处理方式:使用人去世后,继承人继承宅基地上房屋的,宅基地由继承人使用,如果没有继承人的,宅基地由村集体收回。
第三百六十二条 【宅基地使用权的定义】宅基地使用权人依法对集体所有的土地享有占有和使用的权利,有权依法利用该土地建造住宅及其附属设施。
农村的宅基地可以抵押给个人借钱。《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的第三百九十五条规定,下列财产均可以抵押:
1.建筑物和其他土地附着物;
2.建设用地使用权;
3.海域使用权;
4.生产设备、原材料、半成品、产品;
5.正在建造的建筑物、船舶、航空器;
6.交通运输工具;
7.法律、行政法规未禁止抵押的其他财产。抵押人可以将前款所列财产一并抵押。所以,在不改变宅基地所有权性质的前提下,农民住房所有权及所占宅基地使用权都是可以用来抵押贷款的。
农村宅基地具有的特点如下:
1.宅基地使用权的主体为集体经济组织成员。农民申请宅基地很大程度上因为其是农村集体经济组织的成员,每一个成员都有权以个人或户的名义申请宅基地,并且农村宅基地的性质不会随村民身份变化而改变。
2.宅基地使用权的用途具有限制性。农民获得宅基地使用权后,只能在该土地上建造房屋,并作为生活资料使用的自用住房。
3.宅基地使用权具有福利性和无期限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