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申请人本人应具备本市鼓楼、台江、仓山、晋安、马尾五城区(下同)居民户口,或在本市五城区连续缴交3年以上(含3年)社保或个人所得税;
2、申请人本人及配偶和未成年子女在本市五城区人均住房建筑面积不超过15平方米;
3、单身家庭申请购买的,申请人应年满35周岁。
4、申请人本人及配偶和未成年子女自申请之日前2年内,在本市五城区存在住房权属转移记录的,不得申请购买共有产权住房。
5、申请人及配偶在本市五城区范围内未享受过房改房、集资建房、解困房、经济适用房、限价房(不含与征迁安置对接的限价房)、公房征迁放弃产权补偿安置等住房优惠政策、未租住公有住房。
6、户籍属于旧屋区改造征迁范围内且选择货币补偿的申请人不受上述单身家庭年龄条件限制。
共有产权住房的个人份额,是可以继承的。具体来说:
1、如果被继承人的子女,符合购买共有产权住房的资格,那么该名子女能够继承共有产权住房;
2、如果被继承人的子女不符合共有产权住房的资格,那么需要将房屋售出,获取属于个人部分的产权份额,剩余部分收归国有。
共有产权房是可以买卖的,但是需要取得共有产权人的同意,并且需要办理过户手续。在共有产权房出售之后,房屋的交易必须满足五年的时间才能上市交易,在一定时期后还要缴纳土地出让金。如果交易的购买者是政府的话,那么政府是可以将收回的房屋继续按照共有产权房进行出售。从以上信息得知,共有产权房是可以继承的,只不过只能继承个人份额,另一部分则属于政府。
以上就是找法网小编根据相关的政策规定为大家整理的福州共有产权房申请条件以及相关的内容,简而言之就是主要看申请人的社保期限以及住房现状还有就是申请人的身份状态。如果你在法律上还有其他问题的,建议咨询找法网的律师解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