被起诉的债务人是不能转移财产的。如果被告人为逃避债务,恶意转移其财产的,债权人可以依法申请法院撤销其行为,或者可以依法申请法院采取财产保全的措施。财产保全应当具备以下条件:
1.必须是情况紧急,不采取财产保全将会使申请人的合法财产权益受到难以弥补的损害;
2.必须由利害关系人向财产所在地、被告住所地、对案件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提出申请,法院不依职权主动采取财产保全措施;
3.申请人必须提供担保否则法院将驳回申请。
债务人在债务到期后,债务人放弃其债权、放弃债权担保、无偿转让财产等方式无偿处分财产权益的,影响债权人债权实现的,可以认定恶意转移财产。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五百三十九条【不合理价格交易时的债权人撤销权行使】债务人以明显不合理的低价转让财产、以明显不合理的高价受让他人财产或者为他人的债务提供担保,影响债权人的债权实现,债务人的相对人知道或者应当知道该情形的,债权人可以请求人民法院撤销债务人的行为。
债务人恶意转移财产的后果是,债权人有权行使撤销权,向人民法院请求撤销债务人的行为。找法网提醒您,债权人应当在知道或者应当知道撤销事由之日起一年内行使撤销权,撤销权的行使范围以债权人的债权为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