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去世后农村宅基地的处理方式如下:
1.宅基地只能由本村居民享有。子女户口已经迁出的,不再享有本村宅基地。
2.子女户口迁出的,农村父母去世后,父母所享有的宅基地由村集体收回。如果宅基地上有房屋的,可以子女依法继承,不论子女户口是否在本村内。在房屋存续期限内,房屋占有范围内的宅基地可以继续使用至房屋消灭时止。
3.目前农村五保户以及其他无子女老人的供养可以由集体组织供养,也由其他亲人或者其他人员供养,而在供养时可以签订供养协议,确定宅基地的继承方式,如果老人是被其他亲人或者其他人员供养,那么宅基地以及房屋就有其他人员继承。
农村村民宅基地标准:每人20至30平方米,3人以下户按3人计算,4人户按4人计算,5人以上户按5人计算,扩建住宅新占的土地面积应连同原有宅基地面积一并计算。找法网提醒您,移民宅基地标准按区的有关文件执行。农村村民每人可以建多少平方的房子或宅基地的占地面标,须遵守各省、市、自治区的规定,各省、市、自治区都会有本各省、市、自治区的土地管理法实施细则或条例。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第六十二条的规定,农村居民一户只能拥有一处宅基地,其宅基地的面积不得超过省、自治区、直辖市规定的标准。农村村民建住宅,应当符合乡(镇)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并尽量使用原有的宅基地和村内空闲地。
宅基地不可以抵押,宅基地使用权不得单独转让,禁止宅基地使用人转让、出租、抵押空闲宅基地。当事人之间转让空闲宅基地的任何协议均无效,宅基地所有人(即集体经济组织)有权收回非法转让的宅基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