回迁安置房地下车位可以买卖。但应先满足业主的需要。根据《民法典》第二百七十二条的规定,业主对其建筑物专有部分享有占有、使用、收益和处分的权利。业主行使权利不得危及建筑物的安全,不得损害其他业主的合法权益。
第二百七十五条规定,建筑区划内,规划用于停放汽车的车位、车库的归属,由当事人通过出售、附赠或者出租等方式约定。占用业主共有的道路或者其他场地用于停放汽车的车位,属于业主共有。
第二百七十六条规定,建筑区划内,规划用于停放汽车的车位、车库应当首先满足业主的需要。
签订车位使用权转让协议的注意事项有:
1.如果是新车位,直接与物业公司签订租凭协议。一般租赁合同期是10年至20年。物业公司有详细的样式的文件。按流程签署。
2.如果是从其他私人转来的,买方应当让出让方提供当初其与物业公司签订的租凭协议,买方一定要妥善保管好这张协议与双方新签订的协议。如果可以,双方到物业公司进行转让登记。
3.签订的协议一定要写清楚车位的具体位置,出让方要给出车位使用权的证明。
4.签订协议,租凭期最高不能超过20年,所以写协议时不能写超过20年的使用权出让期。找法网提醒您,超出20年的使用权是不受法律保护的,无效的。
5.个人之间签订协议时,最好要找一个第三方的见证人或公证人。
6.对于协议的具体内容可以参与该小区物业公司的样本。
车位买卖协议可以代签吗,但需要具备委托书。作为委托代理人,代理委托人签订合同,由委托人享有合同权利、履行合同义务,合同一定要附上委托人签字的授权委托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