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法典中改造安置房可以转让。但改造的安置房有合法的产权,对产权没有争议的,房屋所有人可以转让改造的安置房。
第二百四十条 【所有权的定义】所有权人对自己的不动产或者动产,依法享有占有、使用、收益和处分的权利。
《中华人民共和国城市房地产管理法》
第三十八条 下列房地产,不得转让:
1.以出让方式取得土地使用权的,不符合本法第三十九条规定的条件的;
2.司法机关和行政机关依法裁定、决定查封或者以其他形式限制房地产权利的;
3.依法收回土地使用权的;
4.共有房地产,未经其他共有人书面同意的;
5.权属有争议的;
6.未依法登记领取权属证书的;
7.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禁止转让的其他情形。
主要分两个部分来讲,首先如果是第一次房屋拆迁后自己获得的安置房,现在又面临拆迁,可按正常的房屋拆迁补偿。第二种情况,自己不是安置人员去购买的安置房,并已经居住,现在面临拆迁,根据合同约定,拆迁补偿款由原房主所得,购买人在向原房主索赔。找法网提醒您,安置房买卖问题比较复杂,会涉及到房屋过户交易等纠纷,如果遇到安置房购买,需谨慎签订合同或合同内提前约定拆迁补偿款的归属,避免后期不必要的麻烦。
依据我国相关法律的规定,安置房转让协议是依法成立的,就具有法律效力,对当事人是具有约束力的,受我国法律的保护。《民法典》规定,依法成立的合同,对当事人具有法律约束力。当事人应当按照约定履行自己的义务,不得擅自变更或者解除合同。依法成立的合同,受法律保护。